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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言

站在诸侯与君王面前:迦流、腓力斯、非斯都、亚基帕(马可福音 13:9)

保罗在亚基帕二世王和非斯都总督面前申辩(徒 26),艺术想象图,作者詹姆斯·桑希尔(约1710年)。
艺术想象图 保罗在亚基帕二世王和非斯都总督面前申辩(徒 26),艺术想象图,作者詹姆斯·桑希尔(约1710年)。 — James Thornhill,维基共享资源 · Domaine public

○ 据历史学家,写于事后;传统则认为写于事前

据传统说法,写于约公元30–62年;据历史学家,写于约公元65–73年。 事件:约公元51–60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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简述

预告。 在《马可福音》里,约公元30至33年,耶稣提醒门徒:他们会被交给法庭,在会堂里挨打,也就是犹太人祈祷聚会的地方,还会被带到总督和君王面前。

实际发生的事。 据《使徒行传》记载,约公元51至60年,保罗先后被带到总督迦流、腓力斯和非斯都面前,后来又见了亚基帕王。他写道,自己被犹太人鞭打过五次。约公元112年,总督普林尼审判基督徒。

仍有争议之处。 仍有争议的地方:其他资料证实了这些统治者的名字和年代,但没有证实保罗受审的事。这些审判只记在《使徒行传》里,而这本书的作者就是《路加福音》的作者。

如果经文写于事件之前,哪些地方会引人注目

人名、头衔和年代都与独立的资料相符。同一节经文还预言门徒会在会堂里挨打,保罗也在自己的书信里证实了这一点。不过,据历史学家,《马可福音》写于这些审判之后,而把预言和应验联系起来的,正是《使徒行传》本身。

主要异议

Limite principale : Luc annonce (Lc 21:12) et Luc raconte l’accomplissement (Actes) ; ce n’est pas une confirmation indépendante. Les sources profanes confirment l’existence et les dates des magistrats, pas les procès de Paul.

经文(和合本)

但你们要谨慎;因为人要把你们交给公会,并且你们在会堂里要受鞭打,又为我的缘故站在诸侯与君王面前,对他们作见证。

可 13:9

资料来源